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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专利侵权 贝芙美被索400万元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吴颖
  
继被消费者以贝芙美蜂巢热能衣不保暖为由状告,遭工商总局调查之后,昨天传来最新消息:贝芙美又因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被婷美集团告上了法庭。在被告名单中,除生产、销售商外,广东卫视、黑龙江卫视等多家电视台也被牵扯其中,一起成了被告。
 
记者获悉,婷美昨天分别以“专利故意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贝芙美的生产商、销售商、商标持有人以及播出贝芙美热能衣广告的多家电视台一起告上北京市一中院和二中院,除了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专利侵权行为、立即停止播出侵权广告外,还要求被告赔偿侵犯专利权造成的损失300万元、不正当竞争造成的损失100万元,共计400万元。据悉,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当日分别受理了婷美的两纸诉状。
 
婷美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孔鹏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婷美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已经向广东卫视、黑龙江卫视、海南旅游卫视、山东卫视、广西卫视、浙江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等多家电视台发了起诉状和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播涉嫌侵权的广告。
 
婷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塑身内衣的专业厂家,婷美新开发的“发热螺旋体”瘦暖内衣已获得了国家专利,投放市场后备受广大消费者认可。贝芙美的生产、经销商张海飞,及商标持有人党智军原先是婷美的分销商。2006年9月,双方签订了全国电购总经销“发热螺旋体”瘦暖内衣新品的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被告不得生产经营与该合同相同或近似的产品,对涉及的全部技术资料及商业秘密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不过,张海飞、党智军签订合同后却一直故意拖延宣传销售婷美产品”,直到今年11月,黑龙江卫视、广东卫视等国内7家电视台播放贝芙美(BOVLE)蜂巢热能衣广告时,婷美才发现,贝芙美热能衣简直就是婷美螺旋新产品的翻版。婷美方面称,经过他们的调查认定,贝芙美蜂巢热能衣与婷美发热螺旋体瘦暖内衣极为相似,并且就在婷美的产品加工商处委托生产,严重侵犯了婷美所拥有的“螺旋美体衣”、“螺旋美体裤”两项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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