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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觅新招应对新政 网贴竟支招“娶丈母娘”

时间:2010-10-21 10:21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为多买房,竟出“娶丈母娘”的馊主意

  律师提醒:警惕弄巧成拙产生纠纷,得不偿失

  本市(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出台,成为不少市民热议的焦点。一些人在网上讨论如何规避政策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假离婚”、“借他人证件”等都成了“办法”。不过记者从专业人士处获悉,这些所谓的“办法”不仅可能影响家庭关系,还易导致房屋产权纠纷,最终人财两失。

  市民廖先生近日正在寻觅合适的新房,心理价位在150万元左右,想作为婚房使用,按照原先的政策,三成首付需50万元。但由于父母所住房屋的房产证上写了他的名字,他此次购房被列入“二套房”范围,根据新政,他必须拿出75万元的首付:“这已超出了我的负担范围了。”市民赵女士婚后一直和公婆居住,生了孩子希望单独购买一套房,但也被列入了“二套房”范畴。    

  面对严格的调控政策,依然有不少购房者寻找应对招数“曲线购房”。记者在网上看到一则《女婿跟丈母娘结婚能省过户费》的帖子,号称可以“以最低成本将房子过户给父母并购入二套房”。发帖网友以年轻女性口吻,自称有一套产权房,产证上有自己和老公的名字。想把房子过户给爸妈,并把过户费降到最低。有网友出主意称:先与老公离婚,房子给老公,去掉自己的名字;同时爸妈离婚,老公与老妈结婚,房子加上老妈的名字;老公再与老妈离婚,房子给老妈,去掉老公的名字,然后两代人复婚,房子加上老爸的名字,同时自己还可享受“首套房”政策。该帖一出,立即遭到众人的唾骂。记者从专业律师处获悉,这样的方式虽然从法律角度讲并不违法,但违背了伦理道德。

  记者看到,有些市民和网友也得出一些颇具有 “可操作性”的手段。有网友提出,自己借用没有房贷记录的亲戚朋友的身份证贷款买房,享受首套房在首付及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并支付一定报酬给证件提供者。

  而市民徐先生近日看房时,由于他已是第三套房,中介人员 “暗示”他可以先与妻子假离婚,贷款买房后再复婚。有网友在网上称,自己家已有两套房,但都是丈夫的名字,如果购买第三套房已无法贷款,如果“假离婚”就能以自己的名义再购进一套房,还能享受70%的贷款。据悉,类似通过假离婚、公证处置换房产权益等方式,将家庭成员的房产转到其中一个家庭成员名下,再利用没有房产一方名义买房成为不少人热议或选择的“曲线购房”方式之一。

  记者日前致电一些专办假证的不法公司,对方称“最近办离婚证的业务挺多的,有些房产中介也跟我们有联系”。据一些假证公司自称,办一张“离婚证”费用为300元,“仿真度很高”。

  这些 “曲线买房”的办法是否可行?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都有防伪标记,由民政部统一制作,每本离婚证书上都有全国编号,而离婚双方的资料也会在婚姻登记中心内编号登记,离婚证难以“乱真”。此外,一些银行办理贷款除要求出示离婚证外,还会要求出示离婚协议书,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具体问题。

  事实上,这些“可操作性”的手段其实风险很大。如借他人证件买房,很可能产生产权纠纷,房产可能无法转让。而购房者一旦无法还贷,出借证件者也要担负责任。不少市民和网友也认为,为了利益去办离婚,风险很大,不仅伤感情,而且假离婚期间一旦一方变心,弄假成真,损失更大。(简工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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