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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称燃气表坏收费600元 燃气停供业主不满

时间:2009-05-06 19:14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
    昨日,家住龙岗街道建新村的李先生向本报投诉,他家里管道煤气的计量表坏了,而燃气公司没有通知他就自行停气,之后又让他缴纳费用604元,更换燃气计量表后才能恢复通气。李先生认为,燃气计量表的维护和管理由燃气公司负责,用户对计量表的使用不知情,不应承担这项费用。

  5月2日下午,正在家里休假的李先生想给家里人做饭,没想到煤气灶点不着火。李先生开始以为煤气灶坏了,后来经过多方检查,才发现家中燃气停掉了。李先生对此非常不解,家中煤气扣费都是通过银行卡扣费,银行卡上也有钱,可是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就被停气。于是,李先生拨打了燃气公司投诉电话,可是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李先生又拨打了燃气公司热线25199999进行咨询,燃气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停气的原因是因为李先生家的燃气表不走了。如果要恢复供气,必须更换新的燃气表,用户需要缴费600多元。

  李先生告诉记者,燃气表设置在户外,所有住户的燃气表都安装在铁箱里面,铁箱被燃气公司用锁锁住,由燃气公司统一管理,用户平常看不到燃气表使用情况。现在燃气公司单方面说气表出了问题,在没有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就给予停气,给住户家庭生活造成很大不便。

  5 月3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再次打电话给用户,表示收费是按照燃气公司有关条例,燃气表坏了一定要用户支付604元的燃气表更换费用,才能再次开通。到昨日上午为止,燃气公司一直没有恢复供气。直到昨日下午,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和李先生联系,上门更换了燃气表并恢复供气。据了解,燃气公司和李先生在收费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据了解,根据《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的日常维护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其相关费用由管道燃气企业承担;用户共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用户自用燃气管道及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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