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食品安全 > 文化 >

晚清啤酒商标维权案

2023-07-26   中国酒业协会文化报      点击:

  在考察晚清民国时期商标史、华洋纠纷史以及商会史时,都会提到一个经典的案例,这就是天津松盛大麦酒厂商标维权案。

  根据天津商会档案的记载,1907年7月26日与27日,天津商会收到上海德商谦信洋行的诉函,声称天津有人模仿其包销的德国啤酒“美人牌”商标,并仿造产品,要求商会严行查禁。这封信函的起草人是美国人林文德(Edgar Pierce Allen),为清末著名传教士林乐知(Young John Allen)之子。林文德当时在天津任注册执业律师,也兼任北洋大学堂外国法讲师。请林文德起草这封信函,可见洋商用心良苦。

  创立松盛大麦酒厂的商人张咀英在得到商会通知后,也确实更换了商标,并通过商会知会了洋商。

  谁知德商在天津的代理商仍然不依不饶,竟在《大公报》上连续刊登公告,明示消费者,“今有假站人啤酒出现,右手执杯,左手执瓶,与本号不同,饮之大碍卫生”,可见国产啤酒已经切实影响到了洋啤酒的销量。

  对此,张咀英致函天津商会,要求商会主持公道,认为“与美商标逐加比较,实非酷似,不同之处甚多,德法文不同,出产公司不同,牌号不同,国旗不同,美女人名不同,人手持物不同,颜色浓淡不同,制造及发售处不同,封皮及瓶又不同……。”张咀英据理力争,要求洋商就污蔑告示进行赔偿。

  天津商会碍于德国领事与海关的压力,在复函中模棱两可,但还是支持了张咀英的诉求,认为张咀英并没有违反商标法令。

  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张咀英得以继续经营,只是对商标稍加更改。

  至于松盛大麦酒厂最终使用了什么样的商标,现在还未得见。但从当时酒厂刊登在《顺天时报》上的一则广告上,还是能看出些许端倪。这则名为“请喝本国啤酒”的软广告称:

  本厂创制皮酒,专为收挽利权起见。然制品虽精,而不得爱国爱群诸志士并力提倡,终难达抵制之目的。为此,敬请诸位同胞于会饮时,务向馆主指牌唤要。如饮之当寡,即群相戒饮,亦深拜提倡之赐矣。赐顾者,认双站人龙牌可也。

  天津望海楼松盛大麦酒厂谨启

  在这起商标维权案中,商人张咀英以及天津商会的做法都值得深思。在西学东来的过程中,国人在法制观念上有了诸多转变,权利意识与契约精神开始植入人心,而商人由于贸易之故首当其冲。同时,这一转变也推动了近代重商、恤商思潮的形成,商会作为商人自发成立的互助组织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这一经典的涉外商事纠纷与诉讼,以一种独特的方式为我们展示了近代法制观念嬗替的商业进路。

扫码投诉

我 要 投 诉

手机扫码

快速投诉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Copyright © 2002 - 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质量万里行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