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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地下产业链曝光 每公斤销售利润最高上万

时间:2011-04-13 00:00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每公斤销售利润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生猪散养户“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在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最近公安机关成功将河南瘦肉精案件从生产窝点到销售渠道乃至非法添加使用环节全部捣毁,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6名,收缴瘦肉精400余公斤,捣毁生产窝点1个,摧毁销售网络2个,查获一大批生产设备及销售票据。一条完整的“瘦肉精”地下产业链条浮出水面,源头之谜逐步揭开。

  源头 “合法”外衣下秘密生产

  3月25日,经过24小时内连跨四省的追捕,在湖北丹江口市的一家小宾馆内,制造“瘦肉精”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终落法网。

  在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拘留所内,记者见到了刘某。据刘某交待,他曾在江苏常州一家药厂担任技术人员,其间结识了同厂做药品销售的奚某。2007年,曾销售过平喘药——盐酸克伦特罗的奚某告诉刘某,有人想要盐酸克伦特罗用于养殖,如果能研制生产出来,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2007年4月底,利用奚某提供的资金,刘某回到老家襄阳,找到南漳县九集镇八泉村的一个民营化工企业负责人,达成租赁经营协议后,刘某开始秘密研制盐酸克伦特罗。

  “研制生产盐酸克伦特罗,从不告诉父母和孩子。”为掩人耳目和躲避正常的生产检查,刘某还利用生产二氯烟酸等产品,给自己的非法活动披上“合法”外衣,偷偷生产了3年多。刘某称,出厂的盐酸克伦特罗出售价格一般为2000元/公斤,扣除原料、人力等成本后,每公斤还有600至700元的生产利润。

  销售 单线联系使用“变身术”

  为刘某打开销路的正是其合伙人江苏常州的奚某和下线销售人员河南郑州的陈某、洛阳的肖某等人。据刘某交待,由于清楚是违法活动,上下线制售人员间都以电话单线联系,几乎从不见面,联系中也从不提及“瘦肉精”一词,一般以“一个”代表“一公斤”的电话暗号商定所需数量,然后通过物流公司以“添加剂”的名义向外“发货”。

  作为河南省内主要的销售代理,刘某的下线陈某因为需要将“瘦肉精”销售给人数更多、更分散的下线分销商,为防止身份暴露,除保持单线联系外,陈某还使用了“变身术”。据办案人员介绍,2007年以来,陈某一直使用捡来的一个名为“刘建业”的身份证从事“瘦肉精”的加工、销售活动,甚至包括手机卡、银行卡等信息均更换为“刘建业”。

  陈某和肖某“接货”后,要么以4000元/公斤的价格转手给下线人员,要么添加淀粉等物质稀释后,再以每公斤200多元的价格卖给下线销售人员或者养殖户。

  使用 每头猪能多赚40到60元

  记者采访发现,一些涉嫌使用“瘦肉精”的生猪散养户“既是害人者、又是受害者”。

  “农民养猪不容易,用利益就能引他们上钩,如果没有人要,我们也卖不出去。”“瘦肉精”案中的主销人员肖某说。“听说过瘦肉精有危害,但不加,猪贩子就不买你的猪。”涉嫌使用“瘦肉精”、投案自首的生猪散养户陈某某告诉记者。

  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队长曾建新透露,目前此案中已采取强制措施的96人中,只有极少数是专门制售“瘦肉精”人员,被教唆使用的养殖户占了三分之二还多。

  据警方人员介绍,经过不法兽药店主和生猪购销人分销,转手的次数越多,“瘦肉精”的纯度就会越低,而每公斤的销售利润也会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饲料中有了这样的“添加物”,就能饲喂出高瘦肉率的生猪,以每头生猪100公斤计算,每头猪能多赚40到60元。

  ■权威发布

  又一起瘦肉精案侦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介绍,国务院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公安部已部署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对一批瘦肉精案件线索进行深挖彻查。他说,近日,公安部又指挥协调湖南等地公安机关侦办了一起特大非法制售莱克多巴胺(另一种瘦肉精)的案件,生产源头基本查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到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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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健美猪”

  又来“化妆肉”

  据新华社电(记者 郭立)走了“健美猪”,又来了“化妆猪肉”,食品“美容”手段不断翻新。本月起,“百度百科”辞典中增加了一个新名词——“化妆猪肉”。这一闻所未闻的新词汇,缘于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农贸市场内发生的事件:一名猪肉贩子往肉上涂抹白色粉末。

  4月7日,重庆多位市民反映,九龙坡区冶金三村农贸市场内,有肉贩给猪肉涂抹一种可疑的白色粉末,抹过粉的肉看起来更新鲜。蒙家治在工商所做询问笔录时承认,共有120多公斤猪肉抹上了白色粉末,这样做是为了让肉保持新鲜,还有收敛水分的作用。据他交待,白色粉末为食用碱,他给猪肉抹这种粉末已经一年多了。蒙家治说:“我这是给猪肉化妆。如果我不抹的话,卖不完的肉第二天只有扔了。”

  4月12日,中国轻工业联合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重庆站得出检测结论:蒙家治在其销售的猪肉上涂抹的白色粉末为食用碱。目前,区工商分局已对蒙家治立案调查,现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食用碱并不是一种常用调味品,食物添加食用碱,一是为口感,二是为易烂,三是为成色。但碱吃得过多,对胃肠道和呼吸系统具有强烈刺激作用,可使人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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