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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到来 市消委会发布4大提醒

2017-11-10            点击: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季即将来临,网络电商平台早在十月底就开始进行大规模促销预热。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也遭遇到网购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延迟发货、快递变“慢递”等问题,该时期也是相关投诉的高发阶段。市消委会结合近两年的消费投诉热点对网购高峰期易出现的消费纠纷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权益受损。

  慎防消费陷阱,勿盲目支付定金

  今年“双十一”期间商家促销活动内容纷纷推陈出新,“打折”规则更为复杂。有些商家先涨价后打折,优惠力度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有的商家贴出的优惠券在实际使用中限制多多,所谓的折扣不过是空欢喜一场。预付定金活动是近几年流行的促销方式,不少消费者已提前选定心仪的商品并支付定金,预售期支付的定金可在“双十一”当天折抵更多金额使用。

  面对眼花缭乱的促销活动,市消委会提醒:

  1、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根据自身需要制定购物计划,认真研究今年“打折”规则;

  2、在购买商品前,应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多渠道比较了解商品的价格情况,不要被明显的低价所误导,被虚假折扣迷惑;

  3、对于预付定金的商品,要充分了解定金膨胀规则,谨慎下单,注意留存活动页面截图。

  小心假冒伪劣产品,必要时货比三家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但售假问题突出,其中数码产品、衣服鞋包成为售假“重灾区”。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极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微信朋友圈买卖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模式,风险难控,更易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私下交易难以维权。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1、尽量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随意点击网站链接及广告;

  2、货比三家。如有实体店,可到实体店了解相关标价和折扣信息;

  3、保留购物凭证、交易记录、与商家聊天记录等,便于日后出现纠纷时维权。

  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双十一”作为网购高峰期,也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良机”。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

  1、网购支付时应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或者货到付款,避免私下交易;

  2、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收到的退款、网址链接、电话号码等内容要多方核实,谨防诈骗;

  3、不要向陌生人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号码、姓名、身份证号等私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

  4、不要随意扔掉快递包装,应将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撕掉再丢弃。

  合理选择快递服务,勿购买急需品

  随着“双十一”期间商家集中开展促销活动和消费者购物需求的增加,快递业务量将急剧增长。快递服务能力往往跟不上网购爆炸式的消费,快递变“慢”递。

  市消委会提醒:

  1、在网购商品选择快递服务时,要尽量选择诚信度高、售后服务好的正规公司;

  2、切勿购买和寄递易碎、生鲜等不易保存及长时间运输过程中容易损坏的物品;

  3、对贵重物品要进行保价、尽量先验货再签收、尽量保留快递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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