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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年将至 小心陷入“校园贷”

2017-08-21    佛山消委会        点击:

  为了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今年6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源头上加大了校园贷的整治力度。但随着开学季到来,大学生的各种金融需求加大,不排除仍有网贷平台顶风作案,继续向大学生开展网贷业务。佛山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大学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陷入“校园贷”泥淖。

  一、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主动学习基本理财知识。

  大部分的学生没有经济独立能力,生活费用基本上由家长提供。而每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不一样,大学生在平时消费应做到量入而出,不要盲目炫耀、攀比,学会控制欲望,避免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树立文明、理性、正确的消费观。平时主动学习和了解一些基本的理财知识,可提前制定每月的开销计划,进行消费记帐,学会对金钱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注意不随便泄露个人信息,提高隐私保护意识。

  部分大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较弱,容易被一些不法人员所利用,比如以“兼职需要”为由要求如实填写学信网账号、密码、银行卡、手机号等资料;也有的学生出于同学情谊而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从事网贷兼职的同学刷单冲业绩。其中的不法分子会利用这些个人信息到网贷平台贷款占为己有,而学生本人却要承担还贷的风险,甚至影响到个人信用,影响到日后的信用消费。可见不随便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保护自己的关键,因此,同学们要重视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提高隐私保护意识。

  三、充分认识非法“校园贷”存在的风险,增强防范意识。

  不法分子往往打着“低门槛”、“零利息”、“免担保”等虚假广告诱导学生贷款,而实际利息却并不那么低。当借款的学生到期无法偿还时,还可以提出再借一笔资金偿还第一期的本金和利息,拆了东墙补西墙,从而不断放大借款金额和利息。也有些网贷平台为逃避监管进行变相贷款,直接和网购平台合作,从直接贷现金给大学生改成电商购物、分期还款的模式鼓励大学生“先消费、后还款”,这些面向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实际上依然是校园贷,大学生要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

  四、远离网贷平台,选择正规银行贷款。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从事校园贷业务的网贷机构一律暂停新发校园网贷业务标的;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因此,大学生应避免到网贷平台进行贷款。另外,银行业已开辟校园贷服务渠道,如果确实需要可到正规、合法的银行进行贷款,并了解清楚贷款利率、服务费、手续费等相关信息,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还贷能力进行申请。

  五、遇到经济困难向家长和老师求助,身陷“校园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或报警。

  学生确实遇到困难急用钱,应及时找家长和老师商量解决,以免影响学业。如果已经身陷“校园贷”高息陷阱的同学也不要慌,应主动寻求学校或法律方面的援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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