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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私装儿童座椅隐患多

2017-05-04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点击: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朱静怡 记者薛庆元)当前,作为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手段之一的共享单车,在全国各大城市迅速普及,北京、上海等地甚至呈现出“爆发式增长”。这一过程中,有“巨额押金存在风险”的担忧,也有“共享单车已成国民素质‘照妖镜’”的讨论。这种新兴的出行方式能不能健康平稳地发展,牵动着大众的心。近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发现有部分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时,会加上一些方便的“周边产品”,让人看着就捏一把汗,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娃娃出门加装“专座”

  周末为了方便带孩子,不少父母会将孩子放在共享单车的车篮里。遇上没有装车篮的共享单车,部分“聪明”的父母会使用一种看似便利的共享单车周边产品——“共享单车儿童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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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推着摩拜单车的年轻妈妈将稚龄女童放在车篮里。薛庆元摄

  记者调查发现,在某电商平台上,“共享单车儿童安全座椅”的售价从20元到60余元不等,有圈椅、开放式等不同款式,固定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宣称使用“安全螺丝”,将座椅固定在车架上,螺丝为手拧式“方便拆卸”;另一种则是利用两个挂钩,将座椅挂在共享单车的车头上。

  记者翻阅这些产品的详情网页,发现在产品介绍中大多没有显示品牌、生产商厂名厂址等关键信息,仅标示了“共享单车儿童安全座椅”这一商品名称、尺寸及安装方法。

  在购买了这种儿童座椅的“买家秀”中,记者注意到有部分买家反映其购买的座椅“在使用中会晃”,存在“拆卸不方便”等情况。在一家销售“手拧式安全座椅”的网店的评论中,一位年轻母亲表示“根本拧不紧,感觉很不安全”。

  “座椅安全吗?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吗?”记者随机选取了一家月销量超过800单的网店进行咨询。该网店客服虽然一直声称产品是“安全的,小黄车上可以用”,但对于该产品是否是正规厂家生产、什么品牌等问题,均避而不谈。

存隐患被明令禁止

  “这种儿童座椅仅有一根支架与车体连接,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有关专家表示,自行车儿童安全座椅应该符合国家的各项质量标准,需安装防护栏和辐条,为防止儿童滑出座椅外,安全带也必不可少;在设计上,应采取多点承重的形式,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安全。同时,由于共享单车的设计与普通家用自行车有所区别,某些品牌的共享单车在安装上儿童安全座椅后甚至会影响到骑行者的正常操作,这些都会对骑车人和搭载的儿童的安全形成潜在威胁。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对于共享单车,目前江苏省尚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出台。

  另据了解,在全国其他城市已经发布的共享单车行业标准中,对共享单车载人这一行为已经明令禁止。今年3月13日,上海市出台的《共享自行车服务规范》中,明确规定共享单车不能载人。今年2月22日,深圳市发布的《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中指出,骑行时将儿童放置于自行车载物篮内,或让儿童站立在自行车前架,将被罚款50元。

企业应尽提醒义务

  共享单车违规载人,出了意外如何定责?带着这个疑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联系了ofo等多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客服。这些共享单车运营企业的客服均表示,用户私自加装儿童座椅载人是公司严禁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公司或将不承担相应责任。ofo的客服人员表示,“公司坚决不允许用户在共享单车上安装儿童座椅,如果因此发生了任何意外,后果均须由骑行者自行承担”。

  摩拜单车的用户服务条款中,也明示了“如用户不幸发生任何意外或事故,除非用户能证明该意外或事故是因自行车本身的固有缺陷直接导致的,否则本公司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户自己私装儿童安全座椅,出意外后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共享单车企业也要尽到提醒义务。”河北冰溶律师事务所律师温少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共享单车企业在用户协议中提及了严禁私自加装座椅等条款,但同时也应该在共享单车的APP上或单车车身上这些一般用户能看到的地方做醒目的标示,如果对这种行为提醒不及时或者发现后不阻止,一旦发生意外,共享单车企业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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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用信用约束共享单车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任震宇)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交流共享单车、分享经济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部署相关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会议认为,共享单车等分享经济新型业态提升了社会运行效率,便利了人民群众。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对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议指出,诚信建设是共享单车等分享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需要特别重视建立和完善分享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连维良强调,信用体系不完善已成为制约共享单车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哪里有需要,信用建设就应该延伸到哪里。要通过加强共享单车公司与“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共享、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共享单车规范发展体系,保障新型业态的持续健康发展。

部分共享单车企业、征信机构和委内有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另据报道,4月27日下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金司召开共享单车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签约仪式,摩拜、ofo、永安行、小米生态链企业小白单车、小蓝单车、小鸣单车等多家企业出席。此次签约,将建立政府部门与共享企业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人,限制其使用共享单车,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人,可以优先使用,并提供免押金等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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