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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负团费”藏消费陷阱 游客未签合同难维权

2017-05-04    今晚报        点击: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在“零团费”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在这种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高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多。组团社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旅游产品,旅游者把旅游费用交给组团社后,组团社从中扣除利润,再以更低的费用支付给旅游接待地的地接社,而地接社只得在旅游途中不断加收费用、不断增加购物点,侵犯旅游者的合法利益。

  近年来,有不少游客反映,某些保险公司、保健品公司、老年人舞蹈队等单位,在菜市场、公园、广场等地点组织老年人报名“港澳免费游”,组织者宣称免费的原因是针对老年人开展惠民补贴。然而行程开始后游客们就会发现,旅游过程中大量时间均是在购物点停留,原本免费的行程往往需购买大量珠宝、玉器、保健品等,返津后才得知买的产品均价高、质量次。而这些组织单位根本不是旅行社,基本不会向游客提供旅游合同,因为是“免费游”也自然没有收据或发票,游客旅游回来出现问题想找这些组织,有的难见踪影,有的拒绝提供帮助,游客想通过正规渠道投诉维权,才发现手中没有任何证据。

  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示广大市民游客,应清楚“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旅行社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干亏本的买卖,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要提高警惕。这种“零负团费”旅游,一听就知道有问题,可是还有很多市民图便宜报名参加,觉得只要能顶住购物的忽悠,白白出去玩一次还是值得的。殊不知这种“零负团费”看似便宜,实则参团后要通过大量的自费项目和购物来实现盈利,去弥补团费的“坑”,旅游不仅服务大打折扣,而且布满消费陷阱。游客一路生闷气,回来后想要投诉,但出行前双方又没签订合同,造成调查难、取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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