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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发警示 买月饼对照新国标

2016-09-02    山西青年报         点击:

      一年一度的传统中秋佳节即将来临,月饼的需求也进入旺季。为了使消费者更好地选购,29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太原掌上消协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月饼时要多留意月饼是否符合新国标,拒绝商家买赠、打折等诱惑,适度消费和食用月饼。

      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新版月饼的标准,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注意包装上的标注是否与实物相符。如“五仁月饼”,应该包含核桃仁、杏仁、橄榄仁、瓜子仁、芝麻仁等5种原料;莲蓉月饼中的莲蓉含量不应低于60%;果类月饼的馅料中水果及其制品的用量不应低于25%;肉馅月饼中的火腿、叉烧、香肠等肉制品的含量则不得低于25%。

      购买时尽量选择大型商场,如果选择带有包装的月饼,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临期或超过保质期的月饼;要查看包装上的品名、厂名厂址、QS标志是否清楚;要选择包装内带有干燥剂的月饼。如果选择自制月饼,更要看生产厂家是否符合生产食品的资质。

      消费者在选购时要拒绝诱惑,如有商家推出“买赠”、“打折”、“降价”等形式促销月饼,消费者要对这些活动赠送的物品的真实性及打折情况谨慎对待,不盲目、不盲从、不跟风,以免掉进营销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消费警示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记住索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及时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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