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质检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7月28日,质检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并在会后下发通知,要求直属系统各单位抓好专题传达学习研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讲话精神,深入领会讲话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并以此指导和推动具体实践,以质检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通知印发后,全国质检直属系统高度重视,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及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迅速行动,纷纷通过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体干部会议、全体党员大会、党支部专题会议、专题学习讨论等不同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

在学习中,各单位立足自身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拓展学习渠道、增强学习效果——有的组织集体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视频,领学有关社论文章和新闻稿,围绕学习讲话精神开展专题学,有的发动干部职工采取全文宣读、集体研讨和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在线学,有的将讲话精神进行摘录,汇编成学习活页,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反复学。

质检总局发布2016年执法打假工作等情况

3月15日下午,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韩云平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责任汇聚诚信 质量保障消费”主题活动现场发布了2016年执法打假工作、2016年进口消费品检验监管、2016年未予准入的食品、化妆品和2017年第1批针织内衣等1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4方面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详细】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

2016年9月14日,北京检验检疫局“消费品安全社区行”活动在北京朝阳区亦庄上海人家小区举办,受到小区居民的热烈欢迎。北京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检验检疫局以及相关检测机构、消费品产销企业参加了本次活动。2016年9月9日上午,上海闵行检验检疫局联合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诚信办、区消保委、市质检院、市贵金属宝石质量监督检验站、市眼镜协会等部门在闵行区友谊南方商城举办了主题为“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区”的“质量月”大型现场咨询活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2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局长毕井泉 2016年2月26日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保健食品注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等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系统评价和审评,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

质量从娃娃抓起辽宁省质检院开展质量月活动

9月24日围绕“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2016年质量月活动,在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举行以“质量从娃娃抓起”为主题的科技活动周暨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小学生和家长4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一起走进省质检院的国家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沈阳)实验室。在活动现场通过参观、交流、互动方式学习到汽油、润滑油质量检测知识,体验产品质量检测过程中物理化学现象变化。小朋友和家长兴致勃勃、热情参与、收获颇丰。

天津市: 提出以“六个强化”来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第十三届全运会和十九大期间保健食品监管,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强化源头监管,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重点检查无食品生产许可生产保健食品、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委托生产保健食品、使用过期变质原辅料生产保健食品、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支树平在出席辽宁省质量大会时强调:打造东北质量标杆 建设全国质量高地

8月17日,以“推动质量品牌提升,助力辽宁振兴发展”为主题的辽宁省质量大会在沈阳召开。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辽宁省省长陈求发出席会议并讲话,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邴志刚、副省长刘强、省政协副主席唐建武、省政府秘书长李金科参加会议。会议期间,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会见了支树平一行。支树平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质量摆到了战略高度,党中央、国务院对质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一系列关于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质量日益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在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辽宁省召开质量大会,是对中央质量发展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的再学习、再宣传、再推进,既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也顺应了国际质量发展的普遍规律和趋势,完全符合辽宁振兴发展的实际。质检总局将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辽宁质量发展、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助力辽宁打造东北质量标杆、建设全国质量高地。

中国质量奖正式设立 是我国质量领域最高荣誉

中国终于有自己的国家质量奖了。近日,经中央批准,我国正式设立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为政府奖励,是我国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据了解,按照中央部署,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周期为两年,下设质量奖和提名奖。质量奖名额每次不超过10个组织和个人,提名奖每次不超过90个。中国质量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将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目前,国际上已有80多个国家建立了质量奖励制度,包括日本“戴明奖”、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欧洲质量奖、英国质量奖等。实践证明,设立国家质量奖,不仅能极大地增强企业的质量责任感和勇于竞争的信心,而且还能起到巨大的带动和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企业在质量上追求卓越,促进国家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

专题简介

“质量月”是我国长期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是在政府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推动提升质量水平、营造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社会环境,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的群众性主题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第一次全国“质量月”广播电视动员大会于1978年8月31日在全国政协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主要领导有国务院领导李先念、余秋里、方毅、陈慕华、王震、谷牧、康世恩等7位副总理。我国质量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在每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都要召开全国性的相关表彰大会和论坛,总结交流全国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对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并邀请有关著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领导和企业家代表围绕论坛主题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和交流。世界上第一个全国“质量月”活动起源于日本,日本于1960年11月举行第一次“质量月”活动;1988年10月,美国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全国“质量月”活动。

质量管理发展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质量检验阶段

在这一阶段,人们对质量管理的理解还只限于质量的检验。就是说通过严格检验来控制和保证转入下道工序和出厂的产品质量。

第二阶段为统计质量控制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利用数理统计原理在生产工序间进行质量控制,预防产生不合格品并检验产品的质量。在方式上,责任者也由专职的检验员转移到由专业的质量控制工程师和技术人员。这标志者事后检验的观念改变为预测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事先加以预防的观念。

第三阶段为全面质量管理阶段。

这一阶段的基本特点是从过去的事后检验和把关为主转变为预防和改进为主;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出来,抓住主要矛盾,发动动员、全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管理的理论、程序和方法,使生产的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

2003年4月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2003年6月9日通过了"3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2003年7月通过了ISO90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现场审核。 2003年7月通过了GBJ9001A-2001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现场审核。 2003年12月完成了兵器集团内的重车重组。

质量万里行简介

  20世纪90年代,“中国质量万里行”是中国最有影响的社会活动之一。这个活动是由首都新闻界主要新闻单位联合主办,国务院有关主管参与和支持的。内容和宗旨体现在它的名字的解释之中:“质量万里行”——中国的质量工作正面临着千里之行,万里之行;中国的新闻记者,为了宣传报道质量问题,将要做千里之行,万里之行。《中国质量万里》属国家质检总局主管,是质量领域的权威新闻机构;多年以来在企业和消费者心中享有较高的地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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