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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立问责机制,加大对传销大要案件查处力度

2017-05-10 10:33:16    中国消费者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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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西省工商局将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多次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根据“政府牵头、部门合作、全民共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布局,明确职责,建立问责机制,加大对传销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发现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传销新特点——年轻化 隐蔽化 网络化

  据调查,山西传销活动主要集中在大同、临汾、运城三市,呈现如下特点:

  传销的表现形式仍以“拉人头”传销为主。以“介绍工作”“介绍生意”“局部开发”“政策支持”等骗人加入,没有产品。组织者通过对参加者进行上课“洗脑”,不断拉入新的被骗人员,按照被骗下线人员交纳的费用计酬。

  传销人员构成大多为外地人,年龄呈年轻化趋势。从各市查获的传销人员看,“拉人头”式传销参与人员绝大部分是外地人,以安徽、江西、贵州、四川等地的农村人员居多;从年龄结构上看,多数是20—30岁的年轻人;从人员关系上看,一般由同学、同事、老乡、朋友、亲戚所构成;从职业背景看,主要是无业青年、农民、退伍军人、学生等。

  传销方式更加隐蔽,传销组织更加严密。传销组织内部分工明确,纪律严明,通常他们以“家”为单位,实行“家庭式”管理,每个“家长”与上线采取单线联系,互不见面,只通过电话、QQ、微信等接受上级任务。传销头目往往躲在幕后,遥控指挥。各传销组织“家长”每天组织参与者进行学习、上课,反复“洗脑”,怂恿鼓动传销者将亲戚、朋友骗来加入,对加入者实行人身自由和精神控制,使他们逐渐进入一种痴迷状态,不能自拔。

  与此同时,网络传销呈现发展之势,成为监管重心。一些传销组织通过网络,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特别是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向境内群众推销境外产品和服务,通过境外网站用外币结算或者直接到境外交钱加入,以逃避境内法律法规和执法部门的约束和监管,行为更加隐蔽,甚至以合法、受支持的新兴互联网企业面目示人,导致众多人上当受骗。

  专项整治——部门联动 形成合力 重拳出击

  为了充分发挥山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作用,加强打击传销的组织、协调、指导力度,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今年以来,山西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原来15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又新增加了8个成员单位。明确了职责,健全完善了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全省23个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打击传销工作。

  山西省坚持贯彻打击传销工作“以政府牵头,相关部门联合打击”的工作方法,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召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形式,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切实发挥工商、公安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做好传销大要案件的联查联动,强化打击传销的刑事打击力度。

  在山西省打击传销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市迅速行动,组织责任区工商干部和社区公安民警对社区、城郊接合部的闲置房屋、出租房屋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摸清传销组织人员的集中窝点。发现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各市传销活动的特点,对传销活动中以介绍工作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集会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由公安机关牵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

  朔州市工商联合公安、通信等部门对“中国一川(澳门)国际有限公司”传销活动进行了查处,涉案资金达7.9亿元,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大同市工商、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了“大同市青禾富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目前传销头目和高级别经销商已被控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山西省还建立了全省打击传销联络员制度,积极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目前共发展打击传销联络员9200余人。积极推动打击传销网格化管理,加大打击传销信息系统的应用共享,及时录入打击传销相关信息,录入打击传销系统案件450余件,传销人员信息24000余条,综合信息1250余条。山西省工商局于2016年9月16日至24日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举办山西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请专家、教授和一线工商、公安骨干进行了授课,全省100多名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借助媒体力量,采用多种形式,介绍、宣传山西省打击传销工作情况。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印刷、张贴、发放宣传资料33余万份,发布警示提示106次,开展现场咨询活动139次,悬挂条幅350条,发表打击传销专题文章8篇,举办专题讲座21场。各市以人员往来密集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租房户作为重点进行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特点和危害以及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并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工商与公安机关联合发布打击传销通告、致出租房东通告,公布举报电话,不断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完善对策——健全机制 强化督查 严格追责

  目前工商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法律的威慑力远远不够、调查取证认定事实较难、传销人员取缔驱散困难、出租房管理还存在漏洞、部门间打击不力协调不畅问题仍然存在等。

  针对这些问题,山西省提出,要确保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打击传销领导组必须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把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公安、工商机关为主力,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认真考核评比,严格责任追究,以有力的问责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

  首先,要发挥省打击传销领导组职能作用,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加强指导督查。

  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合力打击、多方防控”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格局,实现对传销打、防、控的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防范、控制、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和责任,以工商、公安部门为主力军,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打击合力,做好实质性的配合工作。

  其次,要部门联动,沟通信息,加大传销案件的查处力度。

  完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全省综治考评、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之中;建立健全线索发现、信息沟通、日常监管、应急处置、部门协调、教育预警、责任追究等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建立打击查处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坚持以“拉人头”传销、收取入门费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以及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为重点,严厉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此外,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布警示提示。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群众宣传国家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让广大群众认识传销、了解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不断加强宣传教育的覆盖率和渗透力,提高他们对传销违法活动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警意识、参与意识、平安意识。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发布打击传销警示提示,对传销活动出现的新动向、新特点、新情况以及公布查处的打击传销典型案例,及时提醒群众防范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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