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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藏秘排油严重篡改审批广告内容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CCTV《经济信息联播》 作者:
    今天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见到了所谓“藏秘排油”由药监部门审批认定的百草减肥茶的广告原文,“藏秘排油”在全国各地投放的各式广告,与国家审批的内容竟然大不相同。

  这是药监部门批准过的瑞梦牌百草减肥茶,也就是被宣传成“藏秘排油”产品的广告。在审批号是“京食健广审(视)第2006050022号”的电视广告样本中,15秒的广告画面上一直标注着产品批准文号,本品不得替代药物,适用人群,保健功能等提示字幕,根本没有出现“藏秘排油”或者藏茶成分的内容;而在实际播出的广告里,不仅出现了代言人和消费者现身说法推荐减肥产品,还使用了绝对化的语言,实际发布的内容和经过审批的广告内容完全不一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司信息广告处调研员单宝杰说:“我们国家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之前,必须要经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企业在拿到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以后,可以在全国的媒体上进行发布,但是发布的时候不得任意篡改经批准的广告内容。”

  而在“藏秘排油”刊登的平面广告中,审批内容也被篡改得面目全非。该产品原本的减肥、调节血脂的保健效果,在广告里被夸大成神奇的“藏秘排油”减肥概念,不但能排油宿便、消除口臭,还能抹平大肚子,使皮肤光泽,不会有任何副作用。安全、快速、不易反弹:而这些误导性的广告用语都是国家相关规定中明令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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