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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版权将收使用费:网吧每台电脑每天约0.24元

时间:2010-08-25 08:48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网吧每台电脑每天电影版权使用费约0.24元

  根据收费标准,网吧每天的使用费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

  那么,电影版权使用费的标准是如何确立的呢?朱永德说,这个计算办法是通过充分调研,在平衡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网吧的承受能力之后提出来的。

  影著协的一项调查表明,全国网吧的平均上座率是56%,平均每天营业时间是16个小时,在网吧看电影的人占顾客的20%。    

  朱永德举例说,按上座率50%、每小时上网费用2元来计算,2×16×50%×20%=3.2(元),也就是说每天每台电脑终端创造的电影效益是3.2元,而影著协只收这个费用的7.5%,也就是2角4分。

  “我们计算过,这个费用只占网吧营业额的4.68%,连5%都不到,不会影响网吧的生存,也不存在网吧涨价的问题。”他说。

  朱永德说,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5条原则,即:第一,有偿使用;第二,分类定价;第三,兼顾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使用者的承受能力;第四,根据地域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同类型电影的收益差别分别收费、细分市场;第五,照顾弱势群体和弱势地区。

  目前,影著协正在和各地商谈具体的收费办法。各地收取的使用费将统一汇入影著协北京的账户,协会收取10%的管理费,其余部分分配给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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