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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目标明确 重点突出 措施

时间:2008-03-11 14:57来源: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这是一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的特殊战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职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国家工商总局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目标明确 六项整治重点突出

  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到今年年底,实现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彻底取缔食品无照经营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目标。

  集中开展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快速检测手段,重点加强农药兽药残留、甲醛含量、水分含量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尤其是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

  二是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加大监测的后处理力度。对散装食品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食品,重点加强配料成分、微生物含量以及禁用工业化学品等的监督检查;对包装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添加剂、理化指标等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

  三是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对销售猪肉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规范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实行“场厂挂钩”、“协议准入”、“强制退出”等制度,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四是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同时,加大对重点产品的监测力度,主要检测安全性能、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项目。加大对制假售假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对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抓住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切断假货流通渠道,摧毁假货集散地,切实保障流通环节产品市场消费安全。

  五是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他违法行为。

  六是药品医疗广告整治。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广告,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

  与此同时,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中不履行或者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有其他渎职行为造成后果的,应依照《特别规定》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涉嫌犯罪的,坚决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措施扎实 各项行动效果显著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紧紧围绕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周密部署,迅速行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了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商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开展了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开展了农产品、食品、猪肉、重点商品、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药品、医疗广告整治等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0月8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5万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11万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2万个,对45494个重点区域进行了重点整治,取缔无照经营5108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690个;强制退市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44.63万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66.68万公斤;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广告违法案件904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146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08.04万元。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督查指导工作。国家工商总局研究制定下发了《工商总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工作方案》。目前,第一阶段督查工作已全面展开,总局成立的由总局领导和司局长带队的18个督查组已分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督查指导。

  为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切实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日常市场检查,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逐户审核清查。

  继续强化基层食品市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了日常监管能力。全国工商系统所有工商所分别建立了“两图一书”(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和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一账一卡”(工商所对辖区内每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登记台账和经济户口卡片)等巡查工作制度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制度。

  各级工商管理机关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出全程监管,食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各地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进行全程监管。

  食品质量监测力度不断加大,对食品市场的质量监控不断加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普遍建立了经营者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和工商系统省、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四级联动的快速检测体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

  截至目前,在县城以上城市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方面,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分别达到91%、79.17%、89.55%和89.03%;在食品经营店铺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方面,乡镇、街道和社区分别达到66.06%、69.59%和6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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