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新国标》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然而笔者发现,本次糖酒会上葡萄酒“傍名牌”现象依然非常严重。
“傍名牌”通常以几下几种方式实现:一是在著名商标加上前缀或后缀,如“XX长城”“王朝XX”;二是穿上“地域马甲”,如“香港长城”;三是取一个与名牌非常相似或相近的名字,混淆视听。
“傍名牌”现象为何屡禁不止?
业内人士认为,一是消费者对品牌认识不深,让“傍名牌”者有空子可钻;二是被傍者面对众多“傍名牌”者,往往采取一种不予追究的宽容态度。不少企业认为,花精力与众多小企业纠缠是很不合算的;三是“傍名牌”带来的利益驱动。要遏止这种现象,除了要深入宣传推广品牌外,还需要加大惩罚力度,加强行业协会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