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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时间:2008-10-20 15:45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云南普洱茶标准介绍会上获悉,普洱茶已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相应的国家标准也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公告,普洱茶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范围为:云南省普洱市、西双版纳州、临沧市、昆明市、大理州等11个州(市)所辖的75个县(市、区)及所属的639个乡(镇、街道)。

  地理标志是一种产品的产地标志。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定义,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确定的特性应主要取决于其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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