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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料香精标准超期服役导致监管出现盲区

时间:2010-09-10 00:00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
  

  □ 张乐克 本报记者 张 华

  近日,媒体对湖北省武汉市餐饮业滥用食品添加剂“一滴香”的真实情况进行披露后,引起广大消费者的强烈反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

  食品添加剂五花八门

  9月4日,记者来到武汉有名的汉正街批发市场,一家调料用品店内,各种瓶瓶罐罐琳琅满目,老板打开一瓶粉末,香气扑鼻而来。“这是味极鲜味素,一般的味精、鸡精没得比。”说完他又拿出一袋“肉馅宝”上写着:包子、饺子、馄饨馅料专用。他告诉记者,不少做早点生意的人来买,把这种粉末跟肉馅一起搅拌,能增加浓郁的香味。

  记者发现,几乎每家调料店里都出售“肉宝王”,500克一罐,售价50到100元不等。记者询问店主效果最好的是哪一种,该店主回库房拿出一瓶“美国肉宝王”:“这一种的渗透力最强,能掩盖肉的不良气味,去腥、去苦、去异味,用了之后肉会特别嫩滑。”

  厨房是关起门来做事

  这些品种繁多的食品添加剂,大都在包装说明中标明了用量。某品牌的“土鸡肉香粉精”建议用量为0.2%~0.3%,某烧烤专用调料标注的参考用量为0.2%~0.4%,某“猪骨浓汤”上标明按成品量的4%~5%酌量添加。而不论这些添加剂的建议用量是否精确,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太多顾忌。青山工业二路一餐馆厨师却向记者透露,就算产品没问题,不少厨师也都是超量使用的。“为了让菜和汤特别鲜美,通常都是加量地放,不然炒熟了味道还是不够浓。”该厨师说。在餐饮企业工作了近10年的杨先生告诉记者,如果是做大鱼大肉的菜,添加剂的量绝对少不了;而当天的肉质量若是不好,还要加量。

  对此,湖北省烹饪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国家出台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对可以使用的食用香料、香精做了明确规定,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使用究竟该如何规范,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课题。

  使用一滴香应该明示

  对于包括一滴香在内形形色色的食品添加剂,湖北省消委会秘书长贾明乡称,餐饮商家使用“一滴香”等应该明示,目前餐饮企业在给顾客的菜单上只会标明是何种汤,而没有写明添加“一滴香”等合成香料。贾明乡认为,餐饮企业用合成香料调制成高汤味道的锅底,冒充高汤,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事实上,新近曝光的“一滴香”只是餐饮企业使用的数百种添加剂中的一种,还有大量食品添加剂在暗中使用,只是消费者不知道而已。对于记者实地暗访获得的信息,比如肉馅宝、辣椒素以及豆浆香精等,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是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都可以依据相关标准进行使用。问题的关键不仅仅是“一滴香”等是否有质量问题,还在于企业在使用时应该向消费者明示。”

  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新法规,明文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需要向消费者明示,例如目前在饮料、红酒等产品标签上已经标注出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化学名称,但是目前各地频频使用添加剂的餐饮行业,并未对外明示。

  香料标准缺失严重

  记者从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了解到,据初步统计,目前国家食品工业分类有共计1097种可以使用的食品香料,但香料类产品有标准的仅42个,香精类标准有两个。1000多种香料,仅有几十个产品标准,不到总量的4%,这严重影响了香精香料行业的发展,产品质量自然存在安全隐患。

  据介绍,合成香料是一个纯粹的化学过程,产生有毒有害副产物在所难免,如果没有产品标准,很难控制产品品质以及安全。天然香料在提取过程中也大量使用化工产品作为溶剂,包括一些致癌物质,如苯、甲苯和二甲苯等,如果没有产品标准的科学规范,这些提取剂残留就没有界定,可多可少,受危害的最终还是消费者。

  此外,相关标准都“太老了”,现有的标准除了乙基麦芽酚(GB12487-2004)是近期的外,其他都已经十几年了。如天然薄荷脑(GB3862-1983)以及香兰素(GB3861-1983)等的标准已经20多年,按照标准一般3年就要更新的国际惯例,香精香料的标准远远超期服役。

  因此,“一滴香”等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的标准过时,使用环节的标准落空,才导致餐饮行业种种乱象层出不穷。如何从根本上对上述问题加以治理,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治本之策。《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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