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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FDA在中国设立办公室标志着美国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全球布点开

时间:2008-11-25 14:58来源:《中国质量报》 作者:王惜纯
    【追踪阅读】

  11月19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中国的首个办公室在北京成立;11月20日,FDA广州办公室揭牌;11月21日,FDA上海办公室揭牌。据悉,FDA中国办公室的主要工作包括:帮助中国建设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同时将美方人员派驻中国,检查出口至美国的食品安全。

  美国要求中国对其出口食品需经第三方认证,中美将互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美国卫生和公众服务部(简称美国卫生部)部长莱维特表示,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今后中国所有出口到美国的食品,都需要经过独立第三方食品安全认证。莱维特说,最近两年,美国国内爆发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美国政府就已经着手重新评估食品安全监管战略。美国政府认为,全球市场的飞速发展,改变了进口产品安全监管的性质,过去强调边境检查的方式已经不合时宜。与贸易伙伴合作,在产品供应的每个环节保证质量,就成了监管的新原则。因此,美国成立了由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疾控中心等多个政府部门组成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该机构主要依托FDA,加强对所有进口食品的安全检查。在食品安全领域,就是推行FDA使命的全球化。美国正在建设一个FDA全球网络,从源头上对出口美国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从农场到餐桌的所有环节。

  莱维特还表示,FDA不可能对所有的食品进行安全检查,因此要依靠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这些机构可以是私人商业机构,也可以是政府下属机构,但都必须通过美国FDA认证和审批。据悉,目前这些独立第三方机构的具体名单还未对外公布。

  【追踪采访】

  事实上,早在2007年12月,为加强中美两国在食品及饲料安全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中美双方就已经签署了《中美关于食品和饲料安全协议》。与此同时,美国又先后推出了《食品生产监管项目标准》、《食品保护计划》、《进口安全行动计划》等多个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并希望通过在中国试点,不断完善并最终形成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控的新法规。

  中国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美两国将在对方国家对等设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双方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沟通与合作。该负责人说,目前,中方在美国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事宜正在准备之中,美方在中国设立的3个监管机构即将进入工作状态。

  在中国设立FDA办公室后,美国12月份还将在印度设立两个办公室,随后还将在拉丁美洲设立两个办公室,接着将在更多国家布点,由此展开其全球化产品质量监控之路。

  据美国卫生部提供的信息,2007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约3215亿美元的产品,出口约652亿美元的产品到中国;2008年1月至8月,美国从中国进口产品约2173亿美元,比2007年同期增加了约122亿美元。在中国2007年出口到美国的食品中,出口额最高的是鱼和甲壳类动物,共20.13亿美元;其次是水果及其制品,达8.16亿美元;再次是蔬菜及其制品,为4.44亿美元。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除大部分肉和家禽外,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及相关法律中规定的其他食品,均需在进口时接受FDA的检查。由于FDA人员少,不可能对所有进口食品进行逐批检验,因而采取直接放行、抽查和“自动扣留”3种措施。绝大部分食品采取直接放行的方式,不过产品进入市场后,FDA还会对其进行抽查和监管,保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都是安全的食品;3%至5%的食品采取口岸抽查的方式;对存在潜在问题的食品进行逐批检验,即“自动扣留”的方式。

  据了解,凡被施以“自动扣留”措施的产品运抵美国后,必须经美国当地实验室检验合格,并经FDA驻当地的分支机构审核认可后,海关才准予放行,所需费用完全由进口商承担。被FDA宣布采取“自动扣留”的国家,其生产企业需要连续5批输美产品经美国当地实验室检验合格,并经FDA审核同意放行后,方可将该厂商列入解除“自动扣留”名单中。如果经过对该国(地区)的整体评估,质量问题出现率低于10%时,由该国(地区)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FDA对改进情况进行评估认可后,可对该国解除自动扣留。

  【记者点评】

  一个美国本土的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就这样漂洋过海,悄悄开始了在全世界“扩张”的步伐。而中国成了其海外的第一个落脚地。

  在众多筹划的海外机构中,FDA选择中国作为第一站,从“望远镜”到“显微镜”,难免让人心生感慨: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各国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有效地管理食品安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畅通信息交流,是世界各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之一。从更积极的意义上考虑,作为对食品安全问题重视最早、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最完善的国家之一,美国在食品安全管理领域也的确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中美双方都本着真诚和开放的态度,不断加强彼此间的交流,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最大限度地实现经验共享,两国以食品安全管理(包括危险性评价与监督管理)、监测(包括食品污染与食源性疾病)与实验室建设等为框架的食品安全体系将会不断完善,两国间既定的美好愿望就一定能实现。

  新闻链接
 
  美国宪法规定,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由政府的执法、立法和司法3个部门负责。为了保证供给食品的安全,国会颁布立法部门制定的法规,委托执法部门强行执法或修订法规来贯彻实施法规,司法部门对强制执法行动、监管工作或一些政策法规产生的争端给出公正的裁决。

  在美国,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有卫生与人类服务部(DHHS)、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农业部(US?鄄DA)、食品安全与监测服务部(FSIS)、动植物健康监测服务部(APHIS)、环境保护机构(EPA),以及地方和州政府食品安全机构等,另外海关部门定期检查、留样监测进口食品。

  美国农业部(USDA)的食品安全与监测服务部(FSIS)负责确保肉、禽和蛋制品安全、卫生和正确标识;动植物健康监测服务部(APHIS)负责防止植物和动物的有害生物和疾病;卫生部(DHHS)的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负责保护消费者免受掺杂、不安全和虚假标贴的食品危害,管辖的食品范围是除FSIS管辖范围之外的所有食品;EPA负责包括保护消费者免受农药带来的危害,改善有害生物管理的安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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