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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奶中的芦荟不能多吃 芦荟产品新规定9月将实施

时间:2009-02-25 14:04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陈郁
    你知道人体一天的芦荟摄入量不能超过30克,而且可以食用的芦荟只有一种吗?昨天,记者从质监了解到,国家已经出台新规,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所有在售芦荟食品必须要标注品种和含量。

  在南京的一些超市内记者看到,含有芦荟的酸奶品种不少,但是只有一些知名品牌的酸奶,在包装上写明了自己所用的库拉索芦荟的食用量,并且标注了不适用人群是孕妇和幼儿。而其它一些品牌的酸奶包装上,对库拉索芦荟凝胶的含量和适用人群并没有提及。在一瓶名为“芦荟酸奶”的产品外包装上,记者看到,这瓶酸奶只是写了含有芦荟,而对含有哪种芦荟品种,或是含量都没有明确标注出来。记者在一些花店和饭店也随处可以看到芦荟的身影,而对于摄入量店家都表示并不清楚,应该吃了不会有害处。

  “消费者对芦荟的好处有所了解,但是对其的危害并不十分清楚。”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加强消费者和商家对芦荟产品的认知度,也是新规出台的根本原因。

  该人士介绍说,这种具有天然保健功能的古老植物,其实可供食用的品种,目前来看,就是一种名为库拉索的芦荟,但是其的每日食用量还不能超过30克。如果大量盲目食用、使用芦荟,会出现过敏反应,有皮肤红肿、皮肤粗糙等现象,甚至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孕、经期妇女,体质虚弱者,痔疮出血、鼻出血患者,都不可服用芦荟。

  据悉,新规从今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要求,芦荟产品中仅有库拉索芦荟可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并且,添加该类原料的食品,必须标注“本品添加芦荟,孕妇与婴幼儿慎用”字样,并应当在配料表中标注“库拉索芦荟凝胶”。生产企业要按照要求,在企业标准中对添加库拉索芦荟凝胶的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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