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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家乐福1斤冻虾仁半斤冰

时间:2010-04-12 10:21来源:食品商务网 作者:
  

    武汉家乐福1斤冻虾仁半斤冰

    一斤散装冰冻虾仁,解冻后虾仁不到半斤。花桥一村吴小姐向晨报投诉建设大道家乐福店“以虾的价格卖冰”。

    6日下午,记者在该超市冻品柜看到,商品条码尾数为2003的冰冻虾仁,标价14.8元/500克。记者用铁勺撮起装袋,重406克,付款12元。化冻后,发现虾仁重量仅186克,冰重220克,相当于花6.51元买冰。

    该店鱼课科长胡刚表示,目前供应商对散装虾仁含冰率并无标准,店方也没有。他称,武汉市所有超市散装虾仁都缺少相应标准。他认为,货物采购进来就是如此,如果含冰少,价位会更高。顾客如有异议,店方可退货并承担往返路费。

    记者在该超市看到,有的袋装虾仁在包装上明示了含冰率,如“蕙之园”小虾仁,标称含冰率为25%。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罗锦云昨说,经初步咨询有关质检单位,未找到冰冻虾仁含冰率的明确标准。

    市小龙虾协会会长程明认为,武汉小龙虾仁主要出口到欧美,美国对“短重”处罚非常严厉,标称重量500克,净重如果少于450克,则被视为故意包冰欺诈消费者,扰乱市场,企业会被列入黑名单,遭受严厉处罚。从行业角度来看,冰冻虾仁的解冻失水率一般不应超过10%(明确标明含冰率的可排除欺诈),但有关部门和商家并未严格监督执行。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峰说,商家如人为添加水分,不是卖虾仁,而是以虾仁的价格卖冰,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掺杂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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