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投诉、打假维权首选网络平台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速递 > 食品烟酒 >

没给自带酒开瓶酒店惹官司 新人拒付婚宴钱败诉

时间:2009-11-06 11:20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秋实
  

  酒店同意办婚宴的顾客自带酒水,却未提供开瓶服务。为此,新人拒付餐费,被酒店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认为新人在当时未提出开瓶要求,判决他们支付婚宴费用。

  2009年4月2日,新郎曹先生与融金酒店签订婚宴合同,约定了7桌婚宴,曹先生支付了4650元定金。5月23日,曹先生在该酒店举行婚礼,总费用为18550元,但剩余的费用曹先生却一直没有支付。酒店为此起诉到法院,要求曹先生支付婚宴费13900元,并给付滞纳金2780元。

  曹先生称,婚宴上自带了7箱啤酒,每桌一箱,但服务员却一瓶酒都没给开。酒店曾表示愿意减免部分餐费,但后来又反悔,因此他不同意按对方要求的金额支付用餐费。融金酒店表示,婚宴过程中曹先生及婚宴的客人中,没有人要求服务员开酒。而曹先生则认为自己带了酒,融金酒店自然应提供开瓶上酒服务。

  法院认为,曹先生在接受酒店服务的过程中,有权对服务的方式提出要求,但如果他怠于行使这一权利,融金酒店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按通常情况提供服务即可。因此,曹先生以酒店未给自带酒开瓶为由不支付婚宴费的做法不当。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质量新闻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