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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保新方案 是否涉嫌商业险价格垄断

时间:2009-10-28 09:45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zhouc
  

  “去年我国车险费用成本率高达46%,而车险赔付金额仅占总保费的约60%,中国车险行业应考虑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从而降低车险基础费率。”昨天,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召集举行了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后的首次座谈会,参加座谈的专家学者表示,在完善车险浮动机制后,未来保险业应逐步降低车险基础费率。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上周公布了《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此次费率浮动方案主要与理赔次数挂钩,如果车辆上年度发生 8次及8次以上赔款,其车险费率将上浮3倍。据介绍,北京保协还将召集外资保险公司、私家车主、消协等各相关行业人士进行座谈。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庹国柱昨天表示,导致我国车险行业全行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费用成本太高。去年我国车险经营费用成本率高达46%,而车险赔付金额仅占总保费的约60%。庹教授介绍,美国某连续多年盈利的大型车险公司,费用成本率仅为20%左右,赔付率连续多年达到80%,这家公司车险业务基本保持不盈不亏,连续多年盈利的秘诀就是凭借保费带来的现金流,依靠投资赚钱。

  据介绍,我国车险业务占整个财产险行业比重约7成,我国产险业整体效率较为低下,产险行业费用成本率高达40%以上,赔付率仅60%左右。而在一些保险发达国家,如法国产险行业总体费用成本率仅约20%,赔付率高达80%,美国产险整体赔付率也达到78%。

  此次费率浮动方案主要与理赔次数挂钩,有专家建议,为了避免保费上浮或拒保,小事故最好自行解决。庹教授昨天也表示,应设立“500元”的免赔额,这种管理风险方法国际通行。然而,据记者了解,几年前国内很多保险公司在各地出台了“500元以下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但被指责为“只想着赚钱不想负担责任”的霸王条款,实施不久后纷纷夭折。

  北京工商大学王绪瑾教授昨天表示,根据浮动方案,“上年度发生4次赔款”最终浮动系数为1.215,“上年度发生5次赔款”最终浮动系数将达1.62,王教授表示,某些区间浮动系数跨度太大,考虑投保人的承受能力,是否可以考虑减小跨度。

  中央财经大学徐晓华教授昨天表示,北京车险往年数据显示,车险保费骗保流失率一度高达28.3%,也就是保险公司近三分之一的保费收入支付给了骗保者,由此可见,保险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他还建议,应加大对酒驾等违章者的保费上浮力度,可以考虑一次酒驾,保费翻番。

  此次由行业协会牵头的保险公司统一费率浮动行为,是否涉嫌价格垄断?昨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于海纯副教授在会上表示,此次由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出面,以统一的计算方法,最终得到统一的价格,有涉嫌价格垄断的嫌疑。

  据介绍,新方案实施后,通过北京车险信息平台对各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承保环节进行系统管控,将确保各公司能够按照车辆实际发生赔款次数计算保费。也就是根据同样的计算公式,得到同样的浮动系数,同一车辆在任意公司投保,其应支付的保费基本相同。

  现场还有专家表示,行业协会以信息平台实现对各保险公司的管控,基本控制了公司的车险出单程序,是否干涉了保险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

  针对专家质疑,昨天,北京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方案只是规定了浮动系数,没有改变基础费率,没有规定统一的价格,所以并不涉嫌价格垄断。另外,新方案实施前后商业车险总保费不变,是此次费率浮动方案遵循的原则,方案实施后,不会让大多数车主感到保费支出增加。

  本报即日起,就此次北京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求各界读者意见,电子邮件可发至:a18@ynet.com;电话:65902590(工作日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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