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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有续集 废旧回收日趋规范

时间:2010-06-22 10:08来源:中国电子报 作者:
  

  端午节期间,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家电以旧换新回收点格外热闹,回收的家电也已堆积成了一座小山。该维修点工作人员一边指着堆积如山的废旧家电一边向《中国电子报》记者说:“以旧换新宣布推迟之后,人们参与这项活动的热情还是很高的,堆在这里的家电全是端午节这两天回收过来的。”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新版《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指出: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要做好其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从2011年起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衔接工作。而记者了解到,家电以旧换新要与《条例》实现完美衔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回收体系建设进入“冲刺跑”

  家电以旧换新实行一年来,消费者享受补贴超过50亿元,受惠家庭达1400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31日,试点省市共销售五类新家电1409.3万台,销售额达539.8亿元。国美、苏宁两大家电销售企业在9个试点省市的五类家电销售总量同比分别增长94%、62%,其中家电以旧换新销售量分别占五类家电销售总量的57%、68%。毫无疑问,此次政策的延期将对家电产品的销售产生巨大的拉动作用。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再次把家电回收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做好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衔接工作”。

  记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官方网站了解到,从2009年7月至今,各部委发布的家电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法规中绝大部分都与家电回收体系的建设有关,如《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办法》、《关于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的补充通知》、《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办法》等,家电回收体系的建设已经成为以旧换新工作的重中之重。

  根据《方案》,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在2010年5月31日试点期满后继续实施。河北、山西、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厦门、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内蒙古、广西、海南、云南、西藏、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抓紧时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具备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等基本条件并经有关部门复核后启动实施。

  自此,家电回收体系的建设也将从寥寥几个试点省市扩展至全国。

  一年的“接棒”时间

  “家电以旧换新只是一项‘暂时性’的政策,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是一项长期的、可持续的法规政策,要完善我国家电回收体系就必须实现以旧换新与《条例》的交接。”正如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郝亚斌在《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所说,实现以旧换新与《条例》的完美交接是我国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的关键。

  记者发现,《方案》中规定家电以旧换新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31日,而《条例》将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做好两者衔接工作的期限是1年。而在这短短1年的时间里,我们还有几件大事要完成。

  第一是尽快提升部分省份的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据了解,《条例》将面向全国实施,但目前有些地区家电回收处理能力并不高。比如在云南,目前该省还没有一个网点是覆盖全省范围的废旧家电回收或是处理企业,省内废旧家电绝大多数都是由私人进行回收处理。即使是厂商或者家电卖场以自己名义进行的以旧换新活动,回收的废旧家电也是处理给个人,不仅回收重复利用率低,而且浪费和污染情况也比较严重。

  第二是顺利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与“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对接。郝亚斌告诉记者,《条例》与以旧换新政策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采用的基金来自于生产企业,而后者采用的财政补贴来自于政府,如何制定好家电回收中的价格体系也是相当关键的。

  第三是合理引入以旧换新的市场机制。目前,《条例》的细则尚在制定过程之中,市场机制的引入已经成为该《条例》细则的突破点,而以旧换新成熟的市场机制将给《条例》的制定提供巨大参考价值。

  “长跑”需掌握节奏

  如果把以旧换新比喻为“短跑”,那么《条例》就一定是“长跑”。《条例》的出台使旧家电回收体系渐渐规范化,具有拆解处理资质的企业眼前的机遇也越来越多。

  不过从去年来看,有资质负责家电拆解处理的企业正面临着一顿难以消化的“大餐”。记者了解到,从处理能力来看,很多拆解企业目前的水平很难消化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旧家电,而且拆解处理旧家电所花费的时间远比旧家电回收所需要的时间多得多,旧家电集中回收也导致拆解处理企业负担过重。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没有资质负责产品回收的企业蠢蠢欲动,想趁机分得一杯羹。

  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监孙小山就向《中国电子报》记者坦言:“客观地讲,按照同方现有的渠道铺设,我们很难做到家家户户的上门回收,所以同方整合了电脑方面的渠道资源,在现有500多个服务点的基础上,联合2000多个有服务覆盖能力的当地厂商一起做回收。”

  对此,郝亚斌建议道:“具有回收和销售资质于一身的企业,往往为了扩大销售会采用各种方式刺激销售,这也会导致回收来的旧家电不能及时处理。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有节奏地控制回收速度,让回收和处理同步进行。”

  目前,我国拥有大规模专业拆解处理生产线的企业并不多,仅有长虹、森蓝环保等企业,其他大部分企业还停留在回收阶段,因此建立从规范回收到处理回收产品一整套系统还有一段艰苦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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