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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转按揭暗流涌动 潜在风险不可忽视

时间:2008-12-31 11:13来源: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作者:
    证券时报记者张达

  针对近来存量房贷“转按揭”暗流涌动的现象,业内专家提醒,房贷“转按揭”虽然有可能为贷款方省下一笔钱,但其潜在的各种风险不容忽视。

  记者从北京某商业银行和房地产中介处了解到,目前,“转按揭”的做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同名转按揭”,即由新贷款银行帮助客户找担保公司,还清原贷款银行的钱,然后重新在新贷款行办理贷款,同时可享受七折优惠,其中只需付给担保公司数千元担保费即可;另一种是由中介公司经手做“假买卖”,即房主找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士作为“假买方”,将房产进行假转让,名义上由“假买方”向银行重新申请贷款,可享受七折优惠政策,但实际上仍是原房主继续还款。

  上述做法,虽然可以为房主节省一定的还款利息,但也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副总裁胡景晖对记者说,上述两种做法都属于违规行为。一方面,优惠利率政策是首次购房贷款人才可享有的,“同名转按揭”后实际上已经不属于购房贷款,而是抵押贷款,不应享受七折优惠。如果新贷款银行将此也列为可享受优惠之列,就属于违规操作。另一方面,“假买卖”属于骗贷行为,本身就是违法。况且,央行在去年底就已经明令禁止“转按揭”业务。

  工行北京某支行个人信贷业务部经理告诉记者,“假买卖”对“假卖方”的风险更大,因为此类“转按揭”也要走实际房屋买卖程序,涉及到产权证的更换等问题,将来一旦与“假买方”发生产权纠纷,银行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他提醒贷款人,某些小银行为了增加贷款的量而揽“转按揭”业务,实际上只能增加银行自身房贷业务风险。

  记者走访北京多家银行解到,工行、招行、建行、广发、浦发等银行并不能办理存量房“转按揭”业务,这些银行房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均建议不要轻易“转按揭”。

  除上述风险外,另一潜在风险是,目前除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已表示部分符合条件的老客户可享受七折优惠外,其他各大银行对老客户的优惠政策还不明确,一旦明年也实施7折优惠,已办理“转按揭”客户的费用将白花。

  因此,业内专家建议,老客户不要急着“转按揭”,要慎重考虑,不要为了节省一点利息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而且一些银行已经表示,有关存量房贷的优惠政策正在研究,明年一月就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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