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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进口食品 谨防不明标签忽悠你

时间:2010-03-04 07:47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进口食品逐渐走进了普通人家,进口食品安全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1月21日,省工商管理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行动,对省城部分大型超市的进口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以“过筛子”的形式对进口小食品、水果、罐头、酒、食用油、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消费者警觉。
  标识画上“外国人”
  执法人员看到,一种产地为四川的开心果,其外包装上很醒目地印有“美国原色开心果” “加州阳光果园”等字样和美国牛仔图案,这种包装方式,极易引起消费者误解,误以为是进口食品。执法人员对此类食品依法进行了处置。
  伪造日期“忽悠人”
  少数进口食品存在过期销售现象。检查中发现有某品牌橄榄油已过保质期,但仍在货架销售;还有一品牌橄榄油外包装标明生产日期见喷码,但喷码显示生产日期却是2010年1月25日 (检查日期是1月21日),涉嫌伪造生产日期。执法人员对上述产品予以扣押。
  芒果价格很“雷人”
  有些国产水果涉嫌假冒进口水果或擅自贴“有机食品”标识。在卖场出现一种包装上标注产地为“台湾”的芒果,价格不菲。但是超市方提供不出任何进口检验检疫报告,销售人员自称是从清徐某公司进的货。还有些国产的水果,擅自贴附“有机食品”标识,自封“有机食品”,但受检超市仍提供不出相应的检验报告,执法人员责令将上述水果下架调查。
  “条码”难觅真累人
  拿起一瓶洋酒,执法人员“搜”遍全身标签以及外包装,仍找不到外包装上的条形码。
  商品条形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字符组成的标识,用以表示一定的商品信息的符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无条形码,无法识别其信息,涉嫌假冒进口食品。执法人员发现,在一些洋酒的标签以及外包装上,均无正规进口酒应有的条形码,这种无条形码的洋酒无法识别其进口地、进口时间等具体信息。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止销售,并对该产品予以暂扣,待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散货穿衣“误导”人
  一种冷冻虾,原本是散装,销售人员却擅自将其装入无厂名厂址的违规包装盒中冒充“进口”产品售卖。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销售者改正,将违规包装去除后,方允许继续销售。
  没记“台账”难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在检查中,有些进口食品在检查现场提供不出检验检疫报告,销售人员声称可以随后提供;部分进口食品没有建立完备的进销货台账。执法人员责令暂停销售这些食品,并下架接受调查。
  当个消费“精明人”
  执法人员介绍,有合法来源的食品中文标签必须包括名称、成分、净含量、原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经销商等。而规范的进口食品中文标签是打印在包装上,而不是另外贴上去的,特别是生产日期,必须打印在包装上。销售进口食品,必须附有正式中文说明的食品标签,并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制造厂商、日期标志等。
  进口食品种类繁多,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标签,做一个精明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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