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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工商局太平分局受理的一消费投诉被省政府纠风办评为“五星级”件
2009-07-21 09:14:42  作者:  来源:辽宁红盾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0  文字大小:【】【】【
一直以来,阜新市工商局太平分局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认真调查每一件消费者投诉,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近日,阜新市工商局太平分局受理的一件消费者投诉,被省政府纠风办评为“五星级”件。

今年4月17日,消费者刘女士在阜新市太平区某纯净水厂订购30桶纯净水。当送到25桶时,厂家以种种借口为由拒绝送水,消费者刘女士多次找到厂家协商未果。4月20日,刘女士投诉到省“民心网”,由太平工商分局受理此投诉。太平分局即刻来到该纯净水厂,找到厂长李某调查了解情况,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清消费者的权利和企业的责任,并经过多次协调沟通,最后达成一致,该纯净水厂厂长李某与向消费者刘女士赔礼道歉,并退回剩余的水及桶押金80元。4月24日,阜新市局将办理结果上报省“民心网”,省“民心网”对阜新市工商局行动迅速,关注民生,不让群众受损,认真负责办件的工作态度提出表扬,省政府纠风办将此件评为“五星级”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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