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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基本常识
2009-09-10 13:55:20  作者:佚名  来源:省质监局  浏览次数:1  文字大小:【】【】【
    维权基本常识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一些消费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维权,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对投诉常识不了解是维权失败的原因之一。为此,省消委介绍了一些投诉的基本常识。提醒消费者:一、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了解或者熟悉一下国家的有关“产品三包”规定:“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为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调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三包”有效期。二、证据常识:保存足够的投诉材料消费者怎样才能维权成功呢?消委提醒市民:一是必须有足够的投诉材料作为证据。包括购货发票或购货凭证,如有双方交涉的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的质量鉴定更好;二是保留现场。如若因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导致人身、财产伤害,保护好事发现场,可采取拍照、录像或留下证人、证词等;三是收集或索要经营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牌号、地址、邮政编码等,以保证能够第一时间找到对方;四是若与商家交涉不成,应马上到消委(协)或工商投诉,不要拖延时间,因为这可能会拖过了“三包”期限,不利于判断商品损坏程度和正常磨损的区别,对消费者不利;五是一些有争议的质量问题最好与商家一起到有关部门检测鉴定。最后,索赔要求也要合理,投诉要实事求是,不要夸大或隐瞒事实。三、维权意识:将维护自已的权益进行到底一般来说,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发生争议后,首先可以考虑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当地消费者组织或12315投诉,或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根据双方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也是消法解决消费争议五大途径。投诉在调解不成时请消费者千万不能选择放弃。应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电话:02-787275315地址:东湖路145号武汉市工商申投诉电话:12315或027-8563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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