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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尔玛3斤梨收160元被指欺诈

时间:2011-01-31 00:00来源:新京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徐荣华)标价6.9元一斤的香梨,买了1.4公斤,结账时被收近160元;标价79元的儿童玩具车,却被收了89元。前日,两名消费者反映在沃尔玛昌平店购物,被多收钱,认为该店存在价格欺诈。对此,沃尔玛工作人员表示,事因工作失误,并非价格欺诈。

  购梨消费者已获5倍赔偿

  消费者杨女士反映,前日中午,她到沃尔玛超市购物,当时看到香梨标价6.9元一斤,买回家后才发现是按114元一公斤的价格收取的。随后,她找到该店的顾客服务台,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向她支付了5倍差价的赔偿。

  对此,昨日,沃尔玛工作人员表示事因工作失误,并非价格欺诈。

  玩具车价签已改为89元

  此外,消费者石先生反映,他购买的儿童玩具车标价79元,结账时却被收了89元。

  昨日中午12时许,沃尔玛昌平店3层的儿童玩具专柜内,石先生购买的儿童玩具车价签显示为89元。

  石先生说,前日结账后,他就发现被多收了10元钱,于是进到卖场里,用手机拍摄了这款玩具车的照片。记者看到,石先生提供的照片显示,该款玩具车的标价是79元。“当时周围只有两款玩具车标价是89元,今天有四款了,很明显,我买的玩具车价签是新加上去的。”

  超市称因价签放错位置

  对此,该店顾客服务台一工作人员表示,前日中午,石先生向他反映了货物标价和实际价格不同的情况后,他通知理货员将价签改过来了,“现在的89元是正确价格,以前79元的价签是放错位置了。”

  据该工作人员称,在石先生的要求下,他们曾多次请示店内主管,但主管表示石先生的情况是因放错了价签,不属于获取5倍差价赔偿的范围,因此只能退还差价或附赠小礼品以表歉意。对此,石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昨日,记者表示希望见该店店内主管,但其拒绝露面。

  ■ 新闻背景

  沃尔玛价格欺诈被点名

  国家发改委26日表示,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并点名指出沃尔玛3家门店存在价格欺诈问题。

  在国家发改委曝光家乐福、沃尔玛涉嫌价格欺诈的第二天,沃尔玛曾发表声明就此事向受到影响的顾客致歉,但未出台相关赔偿举措。

  28日晚,沃尔玛(中国)发表最新声明称,公司专项小组已经对全国225家商场的促销商品价格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再次向受到影响的顾客致歉。如果再次发现价格误差,公司将严格执行“5倍差额”的赔偿政策。

  本报记者 徐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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