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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肉流入市场 长春对巨源屠宰厂调查取证

时间:2009-12-01 07:32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济南时报
  

  新闻回放:

  今年10月末,记者得到一条线索:在农安县哈拉海镇较为偏远的一个村的农户家,屠宰廉价收购来的病死猪、牛、狗、羊等,“问题肉”被送到长春及周边地区的一些农贸批发市场,或做成香肠等食品销售。

  记者对这一死猪私宰和运销网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

  本报“病死猪肉”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昨天,农安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对哈拉海镇、合隆镇两个农户进行调查,并将私自收购病死畜禽、私屠乱宰的黑加工点彻底取缔。

  农安县领导批示“坚决取缔”

  看过本报报道后,农安县委书记李忠斌,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海英作出重要指示:坚决取缔黑加工点。

  昨天上午,农安县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滕广涛召集牧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滕广涛表示,相对夏季而言,目前病死畜禽更容易存放运输,因此在“双节”来临之前,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类似事情的发生。

  私屠乱宰点被彻底取缔

  随后,记者跟随农安县、哈拉海镇相关部门,到农户家中进行调查。

  在那个农户家,宰牛时留下的斑斑血迹还留在院子的砖地上,瓦房前面的仓房内还发现一只死羊羔。

  农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将毛皮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民宅和毛皮进行了消毒、焚烧、深埋等处理措施。

  执法人员表示,这个黑加工点存在已经有年头了,负责人姓马。他们一个月前接到举报,对这里进行过处理,并处以3000元罚款,没想到刚处罚完还继续干。

  昨天,私屠乱宰点的负责人不在,家里只留下了两名女性。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全力追查相关负责人。

  在合隆镇的黑加工点,所有的猪肉、人员等已经转移。

  长春市区巨源:没这人,没这票子

  昨天,长春市肉管办、动检部门执法人员来到报道中提及的巨源屠宰厂。

  面对记者,巨源屠宰厂相关负责人对于报道矢口否认。

  记者:票子是在你们这里出来的。

  负责人:没有。

  记者:是没有这个人还是没有这个票子?

  负责人:是在我们这买检疫票子还是……

  记者:我们在外面买了一头死猪,他(刀手)说不要钱就给我们票子。

  负责人:那是你们通过关系,别人给他的。杀猪的时候我们给他检疫票子,如果是朋友,可能说打电话要一张检疫票子就行。

  屠宰户杀多少头猪,给多少张检疫票子,这个票子不是我们给他的,是检疫部门给他的。这个人不是我们厂里的。

  记者:那他能进去宰猪吗?

  负责人:我们负责给他宰猪,宰多少头我们负责给他多少张票子。他的猪出厂,我们给他检疫票子,证明他的猪合格。他这个票子给谁,我们干涉不了。

  记者:我们当时看到有人在猪圈里宰死猪。

  负责人:我们看到报道后了解了一下,这头猪有问题,劈胯了……长春目前有专家,这头猪到底合格不合格,应该由专家鉴定。

  记者:是不是可以在猪圈里宰猪?

  负责人:国家也没有明确的规定,病猪应该是不可以,如果是好猪,腿摔坏了,应该是可以。

  ……

  (记者向执法人员出示了调查采访时的视频资料)

  记者:对于在待宰圈里面给猪放血,您怎么看?

  负责人:我认为不能存在这个事情,因为我们是不允许他这么做的。

  记者:这是我们亲眼所见的。

  负责人:我们也在调查这件事,是业户宰的还是工人宰的。

  肉管办:待宰圈中不能宰猪

  长春市肉管办执法人员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对屠宰点进行取证,无论猪是不是有病,在待宰圈里宰都是不允许的,用刀捅也是一种屠宰行为。

  而且,必须由检疫员鉴定猪是不是健康的才可以屠宰。即便是拉猪时劈胯了,造成物理性损伤。《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上明确规定,死因不明的猪是不允许进厂的。

  执法人员表示,马上对检疫票子的问题进行调查。

  双阳:未发现病死猪肉

  昨天下午,记者与双阳区畜牧业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报道中提到的双阳区农贸市场内的业户进行了调查。

  执法人员表示,目前在冷库里没发现病死肉,其他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当中。同时将对全双阳区的冷库、肉品经营进行全面检查。

  农安的难题与建议需要从《刑法》角度立法整治

  对于病死猪乱屠私运,农安县牧业局局长魏书友介绍,目前该县每年有1万头左右死猪,存在私屠乱宰现象,政府部门也在加大打击力度,今年已经查获30多起类似案件,打掉私屠乱宰点30多个。但在这样的高压下,不法商贩存在侥幸心理,与执法部门玩起了游击战。

  难题一:法律最高处罚是罚款

  魏局长表示,根据国家《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私屠乱宰的黑加工点最高处理额度就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以下罚款,还没有更严厉的法律法规相支撑,导致不少不法商贩对于处罚结果并不重视。为了弥补罚款,换个地方接着干,导致恶性循环。

  建议:国家应该从《刑法》角度对于私屠乱宰,或者私自收购销售的情况进行立法,制定实施细则。如果加大刑罚力度,对于不法商贩会产生很大的震慑力,从而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在1996年,农安县曾经出现经营病死畜禽的情况,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但是由于没有《刑法》上的依据,只能依照罚款进行处理。

  难题二:对病死畜禽无相应补贴

  对于一头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分为消毒、焚烧、深埋等几个步骤。魏局长说,一头猪的无害化处理费用在500元左右,对此政府没有财力进行支撑。

  另外国家也没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户饲养的畜禽发生疾病死亡后,是否应该补偿、补偿多少。所以导致一些农户为了能够收回一些成本,不惜铤而走险。

  建议:国家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农户家中出现病死畜禽等情况进行相应补贴,减少农户屠宰、私运病死肉的侥幸心理,从源头上遏制此现象。

  难题三: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是难题

  魏局长说,对于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如果以一头病死猪25公斤为例,每年一万头死猪的数量相当巨大,如何进行无害化处理是个难题。焚烧的情况可能会产生污染,在冬季,如果进行深埋,在挖坑的过程中也会产生种种问题。

  建议:应该建立相应的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备,并配备专业人员、机构、设备等。

  记者提起猪耳标及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实施问题,魏局长表示,目前这种技术正在试点过程中,尚未普及。由于猪的数量太多,在信息采集这一程序上工作量非常大,难以在三四个月之内将所有的生猪情况统计存案。本报记者 文直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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